保卫处是负责全校治安、消防交通、户籍及其他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加强“平安校园”建设,认真执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、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、防火委员会的各项决议,抓好校园安全综合治理,严格落实治安、消防、交通安全等各项责任制,保障学校内部安全稳定。
二、经常开展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治安安全和交通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,发现不安全因素,及时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、院(系)进行整改。
三、加强情报信息搜集,及时掌握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敌情、政情、社情等安全动态,有效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、敌对分子的渗透和破坏活动,确保学校政治安全稳定。
四、做好治安管理工作,调查、处理学校内发生的盗窃、破坏等一般治安案件,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、取证、查处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。
五、督促和监管物业公司加强安保人员管理,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意外突发事件,维护公共场所安全。
六、积极落实“科技创安”工程,做好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,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。
七、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、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,做好公共区域消防器材配置、维保工作,督促有关部门、院(系)整改消防安全隐患。
八、负责校内交通标识、停车场所等规划,做好交通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,做好校内机动车辆信息采集、审核和录入工作,做好校外机动车辆的出入登记工作,保障校内交通安全。
九、积极开展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,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十、做好户籍管理工作,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,及时协助师生办理户口迁移、身份证、居住证等业务。
十一、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。
十二、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上级机关、学校及公安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